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制度文献» 学校制度文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统战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统战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06-04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密法,切实做好统战部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及学校秘密安全,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保密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保密工作组

  党委统战部保密工作组由部全体成员组成,部长为组长,副部长为副组长,秘书兼任保密员。保密工作组成员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

  二、工作职责

  统战部严格履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保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层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包括:

  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指示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部署的各项保密工作;

  2.把保密工作纳入统战部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3.研究、解决统战部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并组织落实;

  4.认真做好各项保密审查工作,落实保密防护措施,加强日常通信、对外交流、办公自动化、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的日常保密管理;

  5.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指示等,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对员工及外来人员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涉密人员管理;

  6.积极配合保密办进行各项保密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7.一旦发生泄密事件,及时上报保密办,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妥善处置;

  8.认真总结上年度的保密工作,以书面形式报保密办,重大保密事项随时报告。

  三、保密范围

  统战部参加的各类公务活动产生的或承办的国家秘密以及学校“内部事项”,均属于保密范围。具体范围规定及密级划分依据国家、行业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四、文件保密及管理

  严格按照学校保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及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秘密文件的收发、传递、承办、保管、移交、归档等工作。

  2.机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用后及时退回保密办;秘密级文件、资料需要退回的及时退回保密办,不需要退回的,按要求认真登记、妥善保管。

  3.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递,须经学校机要员或机要渠道传递,严禁用普通邮件发运。

  4.严禁复制绝密级文件、资料,其他密级文件、资料的复印、翻印,须征得保密办同意。

  5.出席各种涉密会议所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时交保密办登记、保管和使用。

  6.召开会议时,印发的会议文件中有标明密级的,分发时要办理签收或登记手续,会后需要收回的文件要及时收回。

  7.对需要销毁的国家秘密和学校内部事项载体,应做好销毁前的保密管理工作,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定期送交保密办,由学校统一销毁。

  五、统战部保密守则

  统战部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如下保密守则:

  1.不该说、不该问、不该看、不该记录的机密,做到不说、不问、不看、不记。

  2.不在非保密记录本、非保密计算机上记录或存储保密信息。

  3.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保密信息。

  4.不在公共场所以及家属、亲属、子女面前谈论保密信息。

  5.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保密文件、涉密资料。

  6.不在普通电话、非保密计算机和网络上传达保密事项。

  7.不携带涉密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以及参加外事活动。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携带的涉密资料,应履行登记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或携带者亲自管理。

  8.相关人员在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外事活动中,必须注意保守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秘密。

  9.部领导要带头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原则上在办公室内阅办文件,不准将保密文件带回家中,秘书负责秘件的管理,有责任提醒和监督。

  10.如发现自己或他人有失密、泄密情况时,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