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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按照中央、省委有关统战工作的精神和学校党委的要求,调查研究学校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四)协调检查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做好归侨侨眷、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工作。

  (六)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指导基层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培训统战干部,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

  (八)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研究、宣传及信息工作。

  (九)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