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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侨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8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了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统战工作《条例》的精神,与《陕西省归侨侨眷保护办法》,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我校侨情,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的沟通联系,健全和完善侨情资源数据库,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一次开展侨情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所指对象为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此次普查对象为:归侨、侨眷,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眷属,海外留学生及眷属等群体。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我校教工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者,填写附件3;以上人员为归国留学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填写附件5。

(二)我校教工为归侨、侨眷者,填写附件4。

(三)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回国创业人员等在我区创办的侨资企业和港澳投资企业者,填写附件6。

 二、普查部署及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进行,安排专人做好侨情普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上报数据准确。

普查时间从2015年7月20日开始,9月10日结束。

三、有关要求

(一)普查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参与普查工作的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制度,普查的资料涉及到侨界人士的个人隐私不得外泄。

(二)请各基层党委指导人员填写附件2,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9月10日前完成侨情调查,普查信息表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学校党委统战部。

联系人:王家武   联系电话:87082831

邮  箱:dwtzb@nwsuaf.edu.cn

 

                               党委统战部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