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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多党合作制度与人民政协

发布日期:2011-06-10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六、多党合作制度与人民政协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在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中,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和委员中,在政协机关中,均占有一定数量。如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时,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协委员的有1343人,占委员总数的60%;担任政协常委的有195人,占常委总数的65.2%;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有13人,占副主席总数的54.2%。在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协中,共有33.6万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开展视察、提出提案、举报、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发挥作用,主要表现在:

—积极参与政治协商。各民主党派充分运用人民政协的各种协商方式,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对各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每年元旦和全国政协全体会议期间都要同各民主党派共商国是;担任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成员与其他政协委员一起列席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会议,参加国家重大问题的协商讨论,就事关国计民生的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政协的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内容不断丰富,为各民主党派更加广泛地参与政治协商创造了条件。近年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加人民政协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的专题协商会,如2006年先后参加了以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主要议题的专题协商会,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有力地促进了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

—认真开展民主监督。各民主党派运用政协视察、大会发言或以其他形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政协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还通过参加中共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或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邀监督人员等开展民主监督。1997年至2006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在全国政协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包括书面发言)370余次(份),内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如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发展、重视灾害的社会管理和加紧应急体系建设、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保障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投入、积极推进民办教育、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决反对分裂和促进祖国统一、发展两岸经贸交流等。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的大会发言,充分体现了集体力量和智慧,他们运用政协大会的政治讲坛,纵论国是,许多意见建议被采纳。

—深入参政议政。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成员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1990年至2006年,各民主党派和民主党派成员的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共提交提案2400余件,如尽快就反分裂国家行为立法、农村税费改革、大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良好发展环境、建立社保基金监督机制、创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其中许多提案得到采纳实施,或促成了相关法律的制定,或成为制定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